小车与自行车发生轻微小刮擦后双方都离开了现场,责任怎么认定?就你的敍述,只是车小刮了一下,划了痕,因在菜市场,人多车多,从经济角度补漆在200元左右搞定,报案不合算,影响下一年度保费增加,况且对方已离开现场,只有自认倒霉,下次车子保养,一下子维护就可以了。
1、开车轻微给骑自行车碰到了我走了人没事,警察会找我吗。如果被碰到的人不追究你,是没有事的,我认为只是轻微的碰一下,也没有伤到他,应该是什么事的,警察是不会管的。
2、骑自行车被小汽车轻微的剐蹭了一下,汽车跑了但人和自行车都没有什么事。像这种情况很多时候只能自认倒霉,你人和车也都没事,而且,车也跑了,现在的警察都不会管太多的。除非说你是当场就和司机协商的那种,不然很难会有证据之类的,就算你现在找到了司机,那也没什么用,你说你人和车都没事。
3、自行车摔倒自己走了,机动车没有责任,算不算重伤。如果自行车摔倒后自己可以走路,没有造成严重身体伤害,那并不算重伤。如果只是一些轻微的划伤或者擦伤,一般也不需要去医院。如果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且机动车没有负事故责任,也就是说机动车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或道路交通信号灯,
4、骑自行车被小汽车轻微的剐蹭了一下,小汽车跑了,但自行车和人都没有。一、当然可以了,没有蹭坏,赶快留吧,没有监控。二、等交警来,道歉。
5、如果我在十字路口开车右拐和横行自行车刮擦,自行车没倒回头看我下就继 。当场不报案,就算事后报案也不受理了,你这种情况与自行车刮擦,当事人自行车主当场没与你理论直接走了,你没下车,就算默认私了了,不算逃逸的。
1、开车轻轻蹭到自行车人没事。法律分析:若发生剐蹭事故,肇事者留在现场且损失金额较小的,双方可以私下协商解决;损失金额较大的,双方可报保险公司或报警处理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、机动车与。
2、晚上开车过路口,刚起步把骑自行车的人撞了一下 那人闯红灯 之后那人站。因该没什么大事情!你撞的不是很重,而且那个人又向你道歉了,说明他真的没什么事!从交通规则来说,是他的错。但你若是把人撞伤或者更严重,那就没有什么理由可说了!
3、汽车与一个自行车擦碰了,如何处理呢。中国的法律,自行车是弱者,机动车与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,基本都是机动车的责任,没什么好说的,即便是封闭路也不行,不说国外就是在香港,人不走人行道都会成为法院的被告,广州最早施行的封闭路非机动车在机动车路上。
4、汽车擦到骑自行车的人。不会,没有关系,当事人没有追究责任。下次开车千万要当心,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,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否是行人责任,机动车一方都要承担事故责任。